【问题描述】
我和爱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家里最大的财产就是房子。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另外还有一套是婚后父母出钱买的,离婚时这些房子怎么分?
【律师解答】
离婚房产分割要区分情形:
第一,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第二,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决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父母出资购房: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结婚前父母出资的,原则上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出资的,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实务建议】
1.提前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还款记录、房产登记信息;2.能协议分割的尽量书面协议,省去诉讼成本;3.对房产价值有争议可申请评估;4.警惕对方转移、变卖房产,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结语】
房产分割情形复杂,一处细节可能改变结果。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建议:离婚涉及房产的,先咨询专业律师厘清权属再行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