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文依据青海省司法厅官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法律援助办事指南》、司法部官网公布的《青海省法律援助若干规定》(2025年7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及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整理。地址电话如有调整,以官网最新公示为准。
【政策解读】新规共二十二条,取代原《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核心变化是"门槛更低、范围更广、服务更近":一是扩大范围——伪劣农资产品致损索赔,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权,饲养动物损害、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建筑物和物件损害等事故维权,野生动物致损补偿,以及婚姻、继承纠纷等事项,经济困难当事人均可申请法律援助;二是降低门槛——经济困难标准按受理机构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倍确定,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一户多残家庭人员、一级二级残疾人等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遗属不受经济困难限制;三是服务下沉——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工作站或联络点就近受理,受援人办公证、司法鉴定依法减收免收费用。
【办事要点】据省司法厅官网公示的办事指南:
| 办理机构 | 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各市县区援助机构可就近申请) |
| 办理地点 | 西宁市南山路11号(以官网最新公示为准) |
| 联系电话 | 0971-8216420;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收费标准 | 无偿服务,不收费 |
| 申请条件 | 符合经济困难标准,事项属援助范围:刑事案件;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社保或低保待遇、劳动报酬;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国家赔偿;见义勇为民事权益;新规新增的农资损害、草山纠纷、婚姻继承等事项 |
| 办理流程 | ①书面申请 → ②机构十日内书面决定 → ③持《指派通知书》办委托手续 → ④援助人员承办 |
【律师提示】一、旧条例已废止,条件范围以《法律援助法》和新规为准。二、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辩护人的,本人及近亲属均可申请;可能判处无期、死刑及未成年人等法定情形由司法机关通知指派,无须申请。三、建议携带身份证、经济困难状况说明、案件材料就近提交;对不予援助决定有异议,可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本文依据官方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要求以各法律援助机构最新公示为准,如需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