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秋收时节,青海农村、牧区常见两种情况:一是花钱雇人收割青稞、油菜、打草贮草;二是亲友邻里互相帮工,不要报酬。一旦帮工或雇工在干活时从车上摔下、被农机碰伤,甚至伤到旁人,赔偿该由谁出?
【律师解答】
先区分“有偿雇工”与“无偿帮工”。有偿提供劳务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雇主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强令冒险作业,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提供劳务一方自身违规操作有重大过失的,也会相应减轻雇主责任。提供劳务期间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无偿帮工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可能与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实务建议】
第一,雇人干活最好签个简单的书面协议,写明工作内容、报酬、安全要求和保险安排,花小钱避免大纠纷。第二,可以考虑为季节性雇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一年几十到几百元保费,关键时刻能兜住大风险。第三,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救治伤者并留存现场照片、证人信息,医疗费用票据完整保存。第四,亲友来帮忙,主人要主动提示农机具操作风险,明确拒绝不具备能力的人从事高危环节,这既是情分也是法律责任。
【结语】
丰收时节人情浓,但安全责任不能含糊。一纸协议、一份保险、一句安全提醒,就能把互助的暖心事办得稳妥长久。本文仅供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