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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进门强制“刷脸”,不刷脸就不让回家,物业这样做合法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25 | 2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一些小区把门禁升级为人脸识别系统,要求业主必须录入人脸信息,否则无法进出小区、进不了单元门。有业主担心人脸信息泄露不愿意“刷脸”,与物业产生矛盾:回自己家,难道必须先交出自己的“脸”?

【律师解答】

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容易导致人格尊严受侵害或人身、财产安全受危害,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并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5号)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刷脸”的业主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物业可以提供刷脸门禁,但不能“一刀切”强制——刷卡、密码、门禁钥匙等传统方式必须保留,由业主自愿选择。《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还要求,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应当设置显著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实务建议】

第一,明确向物业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提供刷卡、密码等替代验证方式,并保留沟通记录。第二,询问物业人脸信息的存储位置、保存期限、安全措施和删除机制,物业依法负有告知和安全保障义务。第三,物业拒不改正、仍强制刷脸的,可以向属地住建部门、网信部门投诉举报。第四,因物业违规处理人脸信息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业主搬家退租或房屋转让后,可要求物业删除已采集的人脸信息。

【结语】

“脸”是自己的,进家门的权利也是自己的。智慧门禁的便利不能以牺牲个人信息权益为代价,业主有权说“不”。本文仅供普法参考,具体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