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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到“甲醛房”嗓子疼、总流泪,能退租要回租金押金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25 | 1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不少租客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新租的房子家具崭新、气味刺鼻,入住后出现嗓子干痛、眼睛流泪、头晕等症状,怀疑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找房东退租,房东却说“合同没到期,退租算你违约”。租客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房屋甲醛等污染物超标、危及居住人身体健康的,租客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构成违约。

合同解除后,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租客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和未实际居住期间的租金;因房屋污染造成的检测费、医疗费、临时住宿费等合理损失,也可以依法主张。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等国家标准判断室内空气是否合格。

【实务建议】

第一,不要只凭“味道大”主张权利,尽量委托有CMA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检测,报告才有证明力。第二,检测前与房东沟通并留存记录,最好让对方知情、到场,避免其事后质疑单方送检。第三,保存好就医记录、症状照片、与房东的聊天记录和房租转账凭证。第四,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孕妇、婴幼儿家庭发现异味明显时,建议先搬离再处理纠纷,健康第一。

【结语】

住得安全是租房的底线。法律给了甲醛房租客明确的“退房权”,关键在于用规范检测把“感觉超标”变成“证据超标”。本文仅供普法参考,具体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