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中秋买月饼吃到变质食品、蟹券提不到货,消费者怎么索赔?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24 | 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西宁市周女士咨询:她在超市购买的月饼保质期内发霉,孩子食用后肠胃不适;同事网购的“大闸蟹礼券”多次预约均显示无货。遇到这类情况该怎么索赔?

【律师解答】两类问题适用不同规则。第一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明知问题仍销售的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可一并主张。第二类,蟹券、月饼券无法提货:经营者收款后不按约供货,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继续履行、退款并赔偿损失;若经营者以虚假宣传、虚构货源诱导购买,还可能构成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可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此外,月饼礼盒若存在过度包装、混装销售等问题,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实务建议】一是保留问题食品原物、包装、购物小票和就医记录,必要时拍照录像;二是蟹券纠纷保存购买凭证、预约失败截图和客服沟通记录;三是先与商家、平台协商,协商不成拨打12315投诉;四是注意区分责任主体,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要求平台先行赔付。

【结语】节日消费要留好凭证,食品安全问题主张赔偿有明确法律依据,切莫自认倒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