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老张(化名)两年间分五次给表弟微信转账共计八万元,当时没好意思让写借条。如今催款,表弟却称这些钱是“一起做生意的投资”“早就还清了”。老张手里只有转账记录和零星的聊天内容,问能不能打官司。
【律师解答】
能起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了借款合同的定义,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借款关系不以书面借条为成立要件,实际交付借款才是关键。
关于举证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修正)第十六条明确: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也就是说,转账记录一经提交,否认借款的一方要对自己的说法举证。
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聊天中对方承认“借了八万元”“年底就还”,这就是证明借贷合意的直接证据。
【实务建议】
一、立即梳理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到支付平台申请带公章的电子回单,备注信息一并导出。
二、通过微信、短信、录音电话与对方对账,引导对方确认借款金额和性质,例如“你欠我的八万元什么时候还”,对方回复“再宽限几个月”即是自认。
三、补签还款协议或借条,哪怕分期协议也有价值,还能中断三年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四、金额较大且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的,起诉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结语】
民间借贷讲究“先小人后君子”,今后出借款项务必写借条、留转账备注。已经面临赖账的,证据越早固定越有利,建议携带全部转账和沟通记录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诉讼方案。
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