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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设工程律师:转包协议无效管理费还能收吗?延辉律师二审维持合法结算

青海建设工程律师:转包协议无效管理费还能收吗?延辉律师二审维持合法结算

摘要

关键词:青海建设工程律师,工程转包纠纷律师,实际施工人纠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工程结算律师

一、案件基本情况

裁判法院: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0 年

委托方:某建设总包企业(被上诉人)

代理律所: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二、案情回顾与办案经过(已脱敏)

我方当事人作为总包单位,承接某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后,通过内部承包协议将工程转包给自然人A、多名实际施工人三名实际施工人,协议约定按工程中标价6.6%收取管理费,税金由施工人承担、公司代扣代缴。项目施工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多年后,双方结算工程款时产生争议。

三名实际施工人起诉我方当事人,主张案涉转包协议无效,6.6%的管理费约定过高、远超行业标准,且总包公司未派员现场管理、未履行管控义务,无权收取剩余管理费,要求我方全额支付剩余工程款482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转包协议无效,但我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了资质提供、税费代缴、垫付工程贷款、清偿案涉工程劳务及材料欠款、应对多起工程诉讼等管理义务,酌定支持管理费据实结算,扣除剩余未付管理费后,判令我方支付剩余工程款334万余元。

施工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坚持管理费约定无效、费率过高、我方未履行管理职责,主张无需支付剩余管理费。

我所律师二审针对性应诉答辩,梳理完整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一是协议无效不代表管理费约定完全不予参照,我方已实际提供资质、对外偿债、税费管控、纠纷处理等实质性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已物化至工程整体成果中;二是双方前期已自愿按6.6%费率履行部分管理费结算,系双方真实履约合意,不存在显失公平情形;三是对方主张管理费过高无客观行业数据支撑,且我方承担了工程贷款利息、诉讼成本、代偿欠款等额外支出,抵扣管理费合法合理。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驳回三名施工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确认我方收取管理费的合法性,避免企业超付百万余元工程款,有效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规范工程结算秩序。

四、律师办案解析

精通建工合同无效后的结算规则,突破“无效协议无管理费”的认知误区;

全面梳理企业代偿、缴税、应诉、资金垫付等管理履职证据;

驳斥对方费率不公、未履职的虚假抗辩,守住企业合法结算权益;

精准平衡无效合同与实际履约的法律适用,保障总包企业合法权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结算纠纷;实际施工人拒付管理费、质疑结算费率;总包企业履职追偿、工程款结算抗辩。

服务指引:建筑企业工程结算、管理费争议、二审应诉维权,可委托我所建工专业律师全程处理。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转包无效规则)。

常见问题(FAQ)

问:转包协议被认定无效,管理费还能主张吗?

答:协议无效不必然等于管理费约定完全不能参照。总包方实际提供资质、代缴税费、垫付资金、处理纠纷等管理服务的,法院可据实酌定结算。

问:实际施工人起诉要求全额工程款怎么办?

答:应从已完工程量、已付款项、管理履职证据三方面组织抗辩,建议委托熟悉建工结算规则的律师。

结语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2015年经青海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现有西宁总所及湟源、湟中分所,律师团队已过百人,累计承办各类案件8000余件,设有刑事辩护、政府法律顾问、劳动争议、破产管理等专业化部门,长期为青海省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如您正面临同类法律问题,欢迎到所咨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8号),或拨打服务热线0971-8117118、0971-6129666,我们将为您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分析与解决方案。

脱敏声明:本文案例来源于本所真实办结案件,已对当事人名称、身份信息、具体金额等可识别内容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存在差异,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