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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场地租赁纠纷律师:承租方以环保整改拒付租金,延辉律师二审驳回上诉锁定租金债权

青海场地租赁纠纷律师:承租方以环保整改拒付租金,延辉律师二审驳回上诉锁定租金债权

摘要

关键词:青海场地租赁纠纷律师,厂房租赁纠纷律师,租金追偿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件基本情况

裁判法院: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0 年

委托方: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被上诉人)

代理律所: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二、案情回顾与办案经过(已脱敏)

我方当事人煤炭经营公司与自然人A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当事人将自有煤炭囤洗场地出租给自然人A使用,年租金6万元。合同履行期间,自然人A支付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租金后,长期拖欠后续租金。2018年9月,案涉场地因环保整改被行政部门责令整治,自然人A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提前终止,辩称其2018年11月已清空场地、不再使用,拒绝支付剩余租金。

我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催收无果后,向一审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支付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租金6万元及场地电费900元。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合同解除条件为“承租方货物拉完、设备拆除完毕”,自然人A直至2019年5月20日才拆除完毕场地洗煤设备,据此认定租赁合同于2019年5月20日解除,判令自然人A支付对应期间租金45000元。

自然人A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我方当事人出租场地环保不达标、签约隐瞒资质问题,系我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应于2018年9月整改通知下达时解除,无需承担后续租金,并申请证人出庭佐证。

我所律师二审全程应诉答辩,精准聚焦合同约定与案件核心事实:一是双方租赁合同解除条件为明确书面约定,属于双方真实合意,应当优先适用,设备拆除完毕前合同持续有效;二是上诉人提交的证人证言均为传来证据、证人与上诉人存在利害关系,无法佐证我方签约欺诈、场地无法使用的事实;三是行政整改通知下达后,上诉人未按法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仍实际占用场地直至设备拆除,应当承担对应租赁费用。律师逐条驳斥上诉人上诉理由,完整还原合同履行全过程。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成功锁定45000元租金债权,依法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同权益,杜绝对方恶意推诿租金的行为。

四、律师办案解析

精准适用合同约定规则,突破对方“环保整改即合同解除”的抗辩误区;

专业质证否定瑕疵证人证言,夯实案件核心事实依据;

厘清合同解除法定条件与约定条件的适用优先级,法律逻辑严谨;

二审高效应诉,避免一审胜诉成果被撤销,保障当事人合法债权落地。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场地、厂房、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承租方以政策整改、场地瑕疵为由拒付租金;合同解除时间、占用期间租金认定争议。

服务指引:各类商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二审应诉、债权追偿,可委托我所商事专业律师全程代理。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租赁合同章、第五百六十二条(约定解除权)。

常见问题(FAQ)

问:承租方以场地有问题为由拒付租金怎么办?

答:关键看合同解除条件是否成就、承租方是否实际继续占用场地。约定解除条件未成就且对方仍占用的,占用期间租金一般仍需支付。

问:一审判决后对方上诉,需要重新请律师吗?

答:二审审理重点与一审不同,建议由熟悉案件的律师持续应诉,围绕上诉理由逐项质证答辩,守住一审成果。

结语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2015年经青海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现有西宁总所及湟源、湟中分所,律师团队已过百人,累计承办各类案件8000余件,设有刑事辩护、政府法律顾问、劳动争议、破产管理等专业化部门,长期为青海省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如您正面临同类法律问题,欢迎到所咨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8号),或拨打服务热线0971-8117118、0971-6129666,我们将为您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分析与解决方案。

脱敏声明:本文案例来源于本所真实办结案件,已对当事人名称、身份信息、具体金额等可识别内容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存在差异,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