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是外卖骑手,和平台签的是“合作协议”,没有劳动合同、没缴社保。前几天送餐途中被车撞伤住院,平台说我们是合作关系不算工伤。难道只能自认倒霉吗?
【律师解答】
不一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企业也应合理承担相应责任。目前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已从试点推向全国,外卖、即时配送等平台按单缴费、骑手个人不缴费,骑手在执行订单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职业伤害确认,享受医疗、伤残等待遇,不走传统工伤认定程序,不以存在劳动合同为前提。此外,若事故系第三人(如肇事司机)造成,骑手还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向侵权人主张交通事故赔偿,两条路径并行不悖。若平台或合作企业对骑手实施考勤、派单、奖惩等实质劳动管理,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仍可能被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进而走工伤程序。具体适用哪条路径,需结合用工管理模式判断。
【实务建议】
第一,受伤后第一时间报警并就医,留存事故认定书、病历和诊断证明;第二,保存接单记录、App在线时长截图、派单信息,证明受伤时处于执行订单状态;第三,在平台App内或向平台合作企业、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伤害确认;第四,交通事故方有责任的,及时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赔偿;第五,平台否认关系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或咨询当地工会的新就业形态维权服务窗口。
【结语】
没有劳动合同不等于没有保障。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就是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兜底的,出事后及时报案、留证、申请,权益才不会落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