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公告(第6号):公开征集省政府2027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2026年9月15日截止,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提交。本文整理征集范围、建议书格式与提交渠道。
【信息来源】2026年8月12日,青海省司法厅在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青海省司法厅公告(第6号)——关于公开征集省政府2027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本文依据公告原文整理,具体以官网最新公示为准。
【办事要点】
一、哪些事项可以提建议?根据公告,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属于地方立法权限范围。项目类型包括两类:一是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的建议;二是修改、废止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的建议。建议项目应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保障改善民生、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
二、建议书需要写明哪些内容?公告要求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或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拟确立的主要制度、采取的具体措施、立法依据等,格式范本见公告附件。有条件的可附草案建议文本或相关资料,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名义提出的,应一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渠道一览(2026年9月15日截止)
| 提交方式 | 具体要求 |
| 信函 | 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1号,收件人:青海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政编码:810000,信封上注明"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字样 |
| 传真 | 0971-8200335 |
| 电子邮件 | qhssftlfyc@126.com,邮件主题注明"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字样 |
省司法厅将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梳理汇总,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研究论证,提出是否列入省政府202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的意见。
【律师提示】
1. 立法建议不同于信访投诉或个案申诉,它解决的是"规则"层面的问题,不直接处理具体案件。当事人遇到具体纠纷,仍应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法定途径解决。
2. 企业、群众在经营生活中遇到"于法无据""政策打架""规定过时"等问题,可借此机会提出立、改、废建议;建议书附数据、案例和法律依据更有说服力。
3. 起草立法建议书涉及必要性论证与制度设计,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本文信息来源于青海省司法厅官网,以官网最新公示为准,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