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发布2025年度行政复议白皮书:全省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75件,同比增长82.1%。行政复议如何申请、向谁申请、注意哪些期限?本文依据官方发布与现行法律整理办事要点。
【信息来源】
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6年8月4日发布:8月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复议白皮书。《2025年度青海省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显示,2025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75件,同比增长82.1%;全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设立55个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窗口,并依托微信小程序和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推开"在线复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已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办事要点】
认为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及上述白皮书,核心要点如下:
| 申请期限 | 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机关未告知申请权利的,自知道权利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年 |
| 向谁申请 | 青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复议职责,由本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可就近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窗口提交(地址电话以官方最新公示为准) |
| 线上申请 | 可通过行政复议微信小程序、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在线提交 |
| 申请材料 | 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身份证明、行政行为文书(如处罚决定书)、证据材料;委托代理另需授权委托书 |
| 受理审查 | 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材料不齐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应在10日内补正;审查期满未决定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
| 须先复议情形 |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等情形,须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
| 对结果不服 | 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律师提示】
一、60日期限是法定"硬杠杠",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算,逾期丧失复议申请权,务必尽早行动。二、对当场处罚或电子监控处罚不服的,也可通过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三、白皮书显示2025年青海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结案率达37.7%,复议阶段调解空间较大,但复议请求怎么提、证据怎么组织直接影响结果。四、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罚款仍应按期缴纳,避免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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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官方公开发布信息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法律意见;办事流程如有调整以官方最新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