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有网友咨询:她的丈夫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已经关了一周,家里人又急又慌,听说有个“黄金37天”,想知道能不能把人先保出来、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先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决定机关会责令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二者选其一。
关于“黄金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从拘留到是否批捕尘埃落定,最长就是三十七天,这是争取取保候审最有利的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批捕之后,检察院还会依照第九十五条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实务建议】
第一,收到拘留通知书后第一时间确认涉嫌罪名和羁押场所,尽早委托辩护律师会见,由律师提出取保申请,成功率远高于家属盲目提交。第二,准备好保证人或保证金:保证人须与本案无牵连、有固定住处和收入。第三,取保不等于没事,被取保人须遵守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随传随到等规定,违反可能被没收保证金甚至逮捕。第四,青海的当事人如需刑事辩护帮助,可到延辉律所面谈。
【结语】
刑拘后的三十七天窗口稍纵即逝,尽早委托律师依法申请取保,是家属此时最该做的事。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