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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二审都败诉了,还能申请再审或抗诉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05 | 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有网友咨询:他的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总觉得法院认定事实有误,二审判决已经生效,还有什么救济途径吗?

【律师解答】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但终审裁判确有错误的,法律设置了审判监督程序。首先是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二百一十一条列举了应当再审的十三种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等。

期限上要特别注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主要证据系伪造、据以作出原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这四种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是不变期间,逾期法院原则上不再受理。其次是检察监督: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法院逾期未作出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仍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需要注意,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则不得申请再审。

【实务建议】

第一,立即核对二审判决的送达日期,倒推六个月期限,给自己留出准备材料的时间。第二,再审重在“法定事由”,单纯重复一、二审观点成功率低,要围绕新证据、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等角度组织材料。第三,写好再审申请书,附上一、二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目录,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交。第四,再审路径走完后仍有异议的,及时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再审案件专业性强,建议委托律师全面评估后再启动。

【结语】

终审不等于终局,但再审是“纠错程序”而非“第三审”,事由和期限两手都要硬。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