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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退休年龄,单位能直接辞退吗?延迟退休后劳动关系怎么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03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在某企业工作的韩女士咨询:她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还没法领养老金。单位通知她“到龄就走人”。韩女士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延迟退休改革后规则有什么变化?

【律师解答】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终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进一步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终止合同,原则上于法有据,且这种“终止”一般不属于违法解除,通常不产生赔偿金;是否符合领取经济补偿的情形,要结合当地裁判口径具体分析。

二、延迟退休改革后,退休年龄“弹”起来了。按照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安排,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后,并实行弹性退休制度: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弹性延迟退休,弹性延迟需与单位协商一致。改革后判断“到没到龄”,要以改革后本人对应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准,而不是老的50/55/60岁标准。

三、“到龄但没领到养老金”是争议高发区。不少地区裁判观点认为,仅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仍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发生工伤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答复和多地判决均支持超龄务工人员获得工伤保障。也有地区按劳务关系处理,口径存在差异。

【实务建议】

1.先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本人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2.缴费不足的,可咨询补缴、延缴或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3.单位终止合同的,要求出具书面终止通知并结清工资、未休年假折算等;4.继续留用的,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用工性质,并要求单位投保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5.认为权益受损的,注意劳动仲裁一年时效。

【结语】

退休年龄不再是一道“硬闸”,而是一段弹性区间。弄清自己的到龄时间和待遇条件,才能从容规划职业生涯的最后一程。

(本文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整理发布,内容仅供参考,各地裁判口径存在差异,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