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的马先生咨询:他向人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月息2分,出借人转账时直接扣掉“头三个月利息”和“服务费”共2万元,实际到手只有8万元,借条却写着10万元。马先生问:这种“砍头息”合法吗?将来还本付息按10万算还是按8万算?
【律师解答】
【问题描述】
做生意的马先生咨询:他向人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月息2分,出借人转账时直接扣掉“头三个月利息”和“服务费”共2万元,实际到手只有8万元,借条却写着10万元。马先生问:这种“砍头息”合法吗?将来还本付息按10万算还是按8万算?
【律师解答】
一、“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也就是说,法律只认实际交付的8万元为本金,借条上写的10万元中那2万元“水分”,法院不予认可。
二、变相“砍头息”同样会被击穿。实践中,有的出借人以“服务费”“咨询费”“保证金”等名目在放款时扣钱,有的网贷平台通过关联公司收费变相预扣利息。法院审理时会穿透审查资金流向:凡是在放款前后由借款人回流给出借人或其关联方的费用,通常都会被折算进实际利率,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的部分不予支持。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出部分借款人有权拒付。
三、已经多还的钱可以主张抵扣或返还。若马先生此前已按10万元本金支付过利息,超出按实际本金8万元、法定利率计算的应付利息部分,可以主张抵扣本金或要求返还。
【实务建议】
1.借款务必保留转账记录,实际到手金额是认定本金的关键证据;2.对放款时被扣的各种费用,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说明并留存聊天记录;3.还款时优先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避免现金交付无凭据;4.遇到“阴阳合同”“虚增债务”叠加暴力催收的,可能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应及时报案。
【结语】
民间借贷认的是真金白银的交付,而不是纸面数字。看清本金红线与利率红线,借钱还钱都能少些纠纷。
(本文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整理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