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4年2月1日施行,已登记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一般不退,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法院可综合多因素酌定返还比例。
【问题描述】
我和女方经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就登记结婚,婚前按习俗给了18万元彩礼,结果婚后矛盾不断,半年多就准备离婚。请问这18万彩礼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有可能要回一部分,具体要看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是否过高等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号)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您的情况——共同生活仅半年左右、彩礼18万元相对当地收入水平可能偏高——正属于可以主张酌情返还的情形,法院通常会判决返还一定比例,而非全额退还。认定“数额是否过高”,法院会参考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经济情况和当地习俗。
还要区分彩礼范围:该规定第三条明确,节日生日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日常消费性支出等不属于彩礼;订婚时的“三金”、大额转账、按习俗给付的礼金一般会被认定为彩礼。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若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要求返还的,法院应予支持。
【实务建议】
第一,整理彩礼证据:转账记录、取款凭证、媒人证言、订婚仪式照片录像、聊天记录中关于彩礼的表述。
第二,同时固定共同生活时间与彩礼用途的证据,如共同居住的证明、彩礼是否用于共同开销或置办嫁妆。
第三,先协商或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能签书面协议的写清金额与支付期限;协商不成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返还。
第四,注意主体规则:婚约财产纠纷中,实际给付和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
【结语】法律问题个案情况千差万别,本文内容系基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般性普法解读,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您遇到具体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结合案件细节制定维权方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所)位于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8号,长期为青海全省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案件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