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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医药费、误工费该由谁来赔?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31 | 1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出门散步被邻居家窜出来的狗咬伤了腿,打疫苗花了上千元,狗主人却说狗平时不咬人、是我自己逗的。”饲养动物伤人纠纷中,责任到底怎么算?受害人能主张哪些赔偿?

【律师解答】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侵权责任中的特殊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不拴绳、不戴嘴套)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时只有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才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情形下几乎没有免责空间。赔偿范围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受害人可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造成严重精神痛苦的,还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各地养犬管理法规普遍要求登记、免疫、外出拴绳,违反者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实务建议】

第一,第一时间就医并全程保存病历、票据、诊断证明,按规范完成狂犬疫苗接种;第二,固定证据:伤口与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目击证人联系方式,必要时报警由公安机关记录经过;第三,与饲养人协商赔偿并留存沟通记录;第四,协商不成可向社区、街道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第五,若狗主不明或属于流浪动物,可向投喂人、未尽管理义务的物业等主体依法分析主张责任。

【结语】

遛狗拴绳既是文明要求,更是法律义务;“狗咬人”从来不是狗自己的事。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伤情较重或对方拒不赔偿的,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结合个案证据与具体情况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