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遛狗不拴绳咬伤人,狗主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描述】

孙阿姨在小区散步时被一只未拴绳的宠物狗扑咬致腿部受伤,狗主人辩称“我家狗平时不咬人,是她自己逗狗”。孙阿姨咨询:遛狗不拴绳咬伤人,狗主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解答】

狗主人的责任不因其“不知情”而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进一步明确,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遛狗不拴绳正属于未采取安全措施,此时即便主张受害人存在挑逗等行为,也只在受害人有故意时才可能减轻责任。若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依据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饲养人承担更严格的责任,原则上没有免责空间。行政责任方面,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赔偿范围上,受害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狂犬疫苗接种等相关费用。

【实务建议】

第一,被咬后立即用流动水冲洗伤口并尽快就医、接种狂犬疫苗,保留全部票据;第二,拍摄伤口照片、现场视频,寻找目击证人;第三,及时报警或向城管、社区反映,固定犬只及饲养人信息;第四,与饲养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持证据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结语】

文明养犬是法定义务,一根牵引绳既是安全线也是责任线。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