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在西宁工作的小赵咨询:恋爱三年间,他陆续给女友微信转账、发红包近八万元,其中不乏“520”“1314”等金额,也有两笔各两万元的大额转账。如今两人分手,小赵想知道:这些钱能要求对方返还吗?
【律师解答】
恋爱期间的转账能否要回,关键看款项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实践中,带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红包、用于共同吃饭旅游的日常开销,通常被认定为表达情谊的一般赠与,交付后不能反悔,分手后要求返还一般难以获得支持。
但对于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水平的大额转账,若能证明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的,司法实践多参照婚约财产(彩礼)规则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和表达情意的财物,不属于彩礼范畴。
【实务建议】
第一,大额给付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保留聊天记录中涉及“结婚”“买房”等内容的对话;第二,发生争议后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注意三年诉讼时效;第三,主张返还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无法证明款项性质与目的的,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结语】
感情归感情,账目要分明。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大额财物往来留个凭证,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减少日后纷争。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