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朋友向我借十万元周转,约定月息两分,现在到期不还。请问这个利息约定受法律保护吗?起诉能要回多少?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利率有明确的司法保护上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也就是说,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还需注意两种常见违规情形:一是“砍头息”,即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法院按实际出借金额认定本金;二是复利“利滚利”,重新出具借条将利息计入本金的,最终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本金为基数按上限利率计算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实务建议】
出借资金务必签订书面借条或借款合同,写明本金、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并通过银行转账留痕;利率约定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为限;起诉时准备借条、转账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若发现对方以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例如虚构用途、借款后失联,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途径挽回损失。
【结语】
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违规的高息不受法律支持。无论是出借还是借款,把利率和凭证写在明处,才能避免纠纷、留住情面。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仅供参考,请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