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小李租期届满后退房,房屋保持整洁,房东却以“墙面有污渍、家具磨损”为由拒不退还3000元押金,双方协商无果。小李咨询:房东不退租房押金,租客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押金的性质是履约担保,不等于房东可以随意处置的“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当依约退还押金。《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明确,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居住期间的正常使用痕迹属于合理损耗,房东不能据此扣款。若房东主张物品损坏,应当对损坏事实和实际损失承担举证责任,赔偿范围以其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随意“列清单”式高额扣费难以得到法律支持。房东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押金的,构成违约,租客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实务建议】
第一,入住和退房时分别拍照、录像并制作交接清单,固定房屋及物品状态证据;第二,先与房东协商,也可请社区、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介入调解;第三,协商不成可发送律师函,或向当地住建部门、12345热线投诉;第四,仍无法解决的,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金额较小的案件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本较低;同时注意《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及时主张权利。
【结语】
押金纠纷金额虽不大,但证据意识不能少,留存好合同、转账记录与交接影像,维权时更有底气。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