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联合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一、二级残疾人及一户多残家庭免查经济困难状况,设残疾人“绿色通道”。附青海省法律援助申请地址、电话、材料与流程清单。
【信息来源】
据司法部官网“智慧普法平台”2026年8月11日报道(文章来源:青海日报,记者:丁玉梅),近日,青海省残联联合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2026年8月20日起正式施行,构建“司法+残联”无障碍服务格局。
【办事要点/政策解读】
一、《意见》四大亮点
1.扩大重点援助范围:将社会保险缴纳、工伤认定、康复服务等残疾人高频维权民生事项纳入重点援助范围。
2.降低准入门槛:一户多残家庭及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3.绿色通道与代办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残疾人“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智力、精神及其他重度残疾人可由近亲属或监护人代为提交申请,并压缩办理时限。
4.双线无障碍服务:具备条件的市、县两级残联将设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驻点、电话、预约上门、视频连线及手语翻译、盲文、大字版文书等服务;线上依托12348青海法网和12348热线提供7×24小时咨询,并与12345热线互联互通。
二、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办事清单
| 受理机构 | 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市(州)、县(区)法律援助中心 |
| 省级中心地址 | 西宁市南山路11号(青海省司法厅) |
| 咨询电话 | 0971-8216420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线上渠道 | 12348青海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 |
| 申请材料 | 法律援助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残疾人证;申请事项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经济困难状况材料(符合免核查条件的除外);代办的须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
|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受理审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 |
| 收费标准 | 依法提供无偿服务,不收费 |
注:上述地址、电话、办公时间来自青海省司法厅官网公示信息,如有调整,以官网最新公示为准。
【律师提示】
1.8月20日《意见》施行后,一户多残家庭和一、二级残疾人免查经济困难状况,门槛更低,可就近申请。
2.工伤认定、社保缴纳、康复服务已纳入重点援助范围,因工致残职工可走“绿色通道”维权,勿因费用顾虑放弃权利。
3.智力、精神等重度残疾人可由近亲属、监护人代办,家属应提前备齐残疾人证、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
4.法律援助虽免费,证据收集与维权方案仍至关重要,重大疑难案件建议同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