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在西宁务工的小张咨询:他租住的房屋到期退租,房屋完好无损,房东却以“墙面有污渍”“家电老化”为由拒退两千元押金,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押金是承租人为担保履行租赁合同而交付的款项,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费用并返还房屋后,出租人应当将押金退还,扣除部分应以实际发生的应付费用和合理损失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了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正常使用产生的自然损耗不能成为扣押金的理由。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押金的,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承租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退还期限,逾期退还还可主张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
【实务建议】
第一,退租交接时拍照、录像固定房屋及设施状况,保留水电燃气结清凭证和交接记录;第二,先与房东协商,通过微信等书面方式催告并留痕;第三,协商不成可向社区、街道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当地住建(房产)主管部门反映;第四,仍无法解决的,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押金纠纷金额不大的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周期较短;第五,今后租房应在合同中明确押金数额、退还条件与期限,并写明损耗认定标准。
【结语】
押金纠纷金额通常不大,但维权路径清晰,承租人不必因金额小而放弃权利。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书面合同加影像留证,是租房纠纷中最有用的两件事。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