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行政确认案件((2019)青01行终59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行政确认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1行终59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文书类型:行政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实质是协议拆迁的合法性问题,即被上诉人依据与被征收人郑贵章签订的《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于2018年8月31日拆除乐家湾村(门牌已隐去)宅基地上房屋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上诉人郑某在其行政上诉状中列举了被上诉人在案涉拆迁过程中的一系列违法事实,例如,被上诉人按照国有土地征收集体土地属程序重大违法;以《通知》代替公告行为违法;《国家基本建设征用拆迁房屋征收补偿评价表》的作出及送达程序违法;《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无效等等。而郑某的诉讼请求是“确认被告拆迁行为”,从郑某针对诉讼请求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一步明确,郑某是请求确认被上诉人于2018年8月31日拆除乐家湾村(门牌已隐去)宅基地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实际上,“拆除”……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郑某负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行政诉讼中,审查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与程序合法性是代理工作的核心。承办律师从职权依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维度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依法提出了针对性的诉讼主张。承办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庭审各环节程序规范完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旧村搬迁安置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第四条。
常见问题(FAQ)
问: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起诉期限是多久?
答:一般应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问:民告官能赢吗?
答:行政诉讼有明确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只要行政行为在事实、程序或法律适用上存在违法情形,法院可以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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