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行政撤销案件((2017)青0222行初44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行政撤销
- 审理法院: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17)青0222行初44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行政裁定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袁富学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洪水镇店子村民委员会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正当,且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四、裁判结果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洪水镇店子村民委员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洪水镇店子村民委员会负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袁富学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寻求救济。本案中,承办律师准确把握起诉条件与审查标准,为当事人制定了清晰的维权路径。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常见问题(FAQ)
问: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起诉期限是多久?
答:一般应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问:民告官能赢吗?
答:行政诉讼有明确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只要行政行为在事实、程序或法律适用上存在违法情形,法院可以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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