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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行政登记律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样判((2016)青行终23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青海行政登记律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样判((2016)青行终23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行政登记
  • 审理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16)青行终23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文书类型:行政裁定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

四、裁判结果

裁定如下:一、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宁环行初字第00010号行政裁定;二、本案指令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寻求救济。本案中,承办律师准确把握起诉条件与审查标准,为当事人制定了清晰的维权路径。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策略,以专业、务实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八条。

常见问题(FAQ)

问: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起诉期限是多久?

答:一般应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问:民告官能赢吗?

答:行政诉讼有明确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只要行政行为在事实、程序或法律适用上存在违法情形,法院可以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