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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确认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物权确认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物权确认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18)青0102民初28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张某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确认西宁市城东区泰宁花园康园2号楼3单元701室房屋归原告所有;2、依法判令被告李某乙、张庭兰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2005年10月4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住房转让协议书》,被告将位于泰宁花园康园2号楼3单元701室房屋以76000元出售给原告,协议签订后原告于2005年10月4日分两次付清购房款。由于所购房屋为铁路小产权房,故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政策允许办理铁路内部小产权房过户的手续,但是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不履行协助办理过户义务。原告曾多次与被告协商,均未能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原告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综上所述,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李某乙、张某甲、李某甲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售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双方签订的售房协议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签订后,原、被告应当严格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泰宁花园康园2号楼3单元701室房屋归原告张某乙所有;二、被告李某乙、张某甲、李某甲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承办律师从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两个层面入手,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逐一组织证据、展开论证,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