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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起诉后撤诉,诉讼费怎么算、还能再诉吗?海东平安区(2020)青****民初****号裁定要点|延辉律师解读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3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导语:承揽合同纠纷起诉后又撤诉,诉讼费怎么算、还能不能再起诉?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结合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20)青****民初****号民事裁定书讲清撤诉的条件、案件受理费减半规则与再诉权,帮青海企业与个人在广告承揽等争议中选对结案方式、把成本降到最低。

一、案情回顾

本案案由为承揽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青****民初****号,文书类型为民事裁定书,代理律师为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

原告某广告公司因承揽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与被告产生争议,向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委托延辉律师团队代理。诉讼过程中,经庭前证据展示与充分沟通,双方对争议的解决方式形成共识,原告基于自身专业判断,依法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0元,由原告某广告公司负担。

二、争议焦点

1. 承揽合同纠纷中,原告申请撤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法院会审查哪些内容;2. 撤诉结案后案件受理费如何负担,为什么是「减半收取」;3. 撤回起诉后当事人还能否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再诉权与诉讼时效会受到什么影响。

三、裁判要旨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某广告公司撤诉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某广告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0元,由原告某广告公司负担。

裁定适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正后条文序号虽有调整,但这一规则内容未变。需要说明的是,撤诉并不是放弃权利,而是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的体现:原告是在庭前证据展示与充分沟通之后作出的选择,既避免了继续诉讼的时间与费用投入,也为后续协商与另行救济保留了空间。延辉律师在本案中协助当事人测算诉讼成本、评估和解履行前景,并对协议履行与时效衔接逐项作出安排,使当事人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化解争议、实现权益最大化。

四、延辉律师深度解读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审查的核心是撤诉是否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是否存在规避法律的情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延辉律师提示: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的程序权利,依法行使既能降低成本,也不影响日后救济。

2. 撤诉时点选择与诉讼成本测算:撤诉的成本优势非常直观——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额为880元,因以撤诉方式结案减半收取440元,当事人因此节省了一半的诉讼费用;撤诉越早,投入的时间、鉴定费、律师差旅等成本越低。但撤诉也要看时点:如果对方已经部分履行、双方已就余款达成可执行的安排,撤诉是成本最低的收尾方式;如果对方只是口头承诺,贸然撤诉反而会丧失已经取得的程序优势。延辉律师在建议撤诉前,会先核实款项到账或担保落实情况,再决定是否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3. 再诉权与诉讼时效:撤回起诉后,视为本次诉讼程序未发生,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可以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一点与「一事不再理」不同。但必须注意一个高风险点:实务中通常认为,起诉后又撤诉的,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因此撤诉前,延辉律师建议务必核算诉讼时效剩余期间(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必要时先通过书面催款函、对账单签章等方式重新固定时效起算点,再办理撤诉。延辉律师会把时效评估作为撤诉方案的前置动作,避免出现「撤了诉、却过了时效」的被动局面。

4. 承揽合同纠纷的证据准备与结案方式选择:广告承揽合同(设计、制作、发布)的常见证据包括承揽合同或订单、设计定稿与交付确认记录、上刊或发布证明、结算单与付款凭证、催款沟通记录,成果交付环节的书面确认往往是案件的胜负手。在结案方式上,撤诉与调解各有适用场景:撤诉程序快、费用低,适合对方已实际履行或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的情形;调解结案则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一方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延辉律师建议,若选择撤诉,应先把庭外和解内容书面化,写清付款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与担保方式,必要时转化为法院调解书,让和解结果具备强制执行力。

五、给当事人的建议

如果您的承揽合同纠纷正在诉讼中,考虑撤诉前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第一,在延辉律师协助下核实对方的履行情况,确认款项是否到账或有担保;第二,把和解方案书面化,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第三,核算诉讼时效剩余期间,必要时先行催告并留痕;第四,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同步确认受理费退还金额与退还方式;第五,妥善保管全部合同与履行凭证,为可能的再次起诉留足证据。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诉讼法务部累计承办民商事案件4200余件,实行一案双律师负责制,可在委托后15分钟内初步响应,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成本测算、和解方案设计、撤诉与再诉衔接的全流程服务。

常见问题(FAQ)

问:撤诉后案件受理费能退吗?退多少?

答:以撤诉方式结案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预交全额费用的一半依法退还。本案受理费全额为880元,减半收取440元由原告负担,其余部分退还。延辉律师建议在提交撤诉申请时同步向法院确认退费金额与办理方式。

问:撤诉以后还能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吗?

答:可以。撤回起诉后,视为本次诉讼程序未发生,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可以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要注意:起诉后又撤诉的,实务中通常认为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因此再次起诉前必须确认诉讼时效尚未届满。

问:撤诉和调解结案,哪个对当事人更有利?

答:要结合履行进度与对方信用状况判断。撤诉程序快、成本低,适合对方已实际履行或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的情形;调解结案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一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延辉律师会根据个案情况选择最有利的结案方式,必要时把庭外和解内容转化为法院调解书。

结语

结案方式的选择,本身就是一种专业判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立足西宁、辐射海东、海南、海西、玉树、果洛、黄南等青海全域,依托「案件分级评估+类案大数据检索+重大案件集体研讨+全流程节点管控」的标准化办案体系,由延辉律师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合同审查、证据固定、诉讼代理、和解与执行一体化服务。如遇承揽合同纠纷,建议尽早联系延辉律师团队,在成本与效果之间找到最优解。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已作化名处理,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仅供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性法律咨询,请联系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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