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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这样判((2020)青0103民初4588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西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这样判((2020)青0103民初4588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03民初4588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工会服务中心中心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1月22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支付租赁费共计5969152元;(分别为1、空档期(2017年8月-12月招投标期间)租金:236246.67×4=-944986元;2、2019年未付租金2430000元;3、2020年未付租金2594166元,共计5969152元。)三、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均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2年5月17日原、被告第一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西宁市××区总工会房屋,租赁期限为2012年5月17日起至2017年5月17日止,共计五年整,约定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足额交清两年租金。第三年起,乙方须以第一年成交价为基数,按约定递增比例提前一月将下一年度租金足额支付给甲方。即第三年租金按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6%、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7%。后于2012……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对原告提交的三组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予以认定,三份合同能证实原、被告双方在2012年、2018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合同中对租赁期、租金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对被告提交的四组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予以认定,对其证明方向本院不予采纳,与本案无关联性。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17日,青海省总工会(出租方)与被告伍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将位于××区房屋出租给被告,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自2012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7日;年租金为人民币2480000元;租金交纳: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被告)一次性足额交清两年租金,从第三年起,被告方须以第一年成交价为基数,按约定递增比例提前一个月将下一年租金足额支付……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原告青海省总工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与被告伍某于2018年1月22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予以解除;二、被告伍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青海省总工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房屋租金5261650元;三、被告伍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青海省总工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律师代理费4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承办律师从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两个层面入手,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逐一组织证据、展开论证,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第八条第6款、《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