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青海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案例:(2020)湘0103民初2705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青海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案例:(2020)湘0103民初2705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20)湘0103民初2705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杨乔、喇海娟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履行。本案中,某公司与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原告,该协议已经通过邮寄方式通知了被告马某,被告马某应向原告承某相应义务,即便如被告抗辩称邮寄文件中无《债权转让通知》,其已通过诉讼知晓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因此,被告马某仍应向原告承某相应义务。被告马某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原告支付分期款(租金),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某违约责任。截至2018年5月20日,被告马某尚欠原告租金1……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某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1005702.83元;二、某融资租赁公司支付截至2018年5月20日的逾期利息200000元(后续利息以欠付租金为基数,从2018年5月21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本息结清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杨乔、喇海娟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承办律师从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两个层面入手,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逐一组织证据、展开论证,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策略,以专业、务实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

六、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