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9)青01民终1277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1民终1277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赵小娟、王转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某房地产公司、某房地产公司是否存在逾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以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为准,没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本案中,某房地产公司与胡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对合同履行及违约后果作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胡某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款,某房地产公司至今尚未交付房屋,胡某依约有权解除案涉《商品房定购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故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及《合同法》的……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509元,由某房地产公司负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赵小娟、王转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房屋买卖纠纷中,合同效力、付款义务、过户条件、违约责任是高频争点。承办律师围绕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房屋交付状态等事实展开举证论证,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房产权益。承办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庭审各环节程序规范完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商品房定购协议》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