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尘埃落定。延辉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制定了周密的代理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结合该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为读者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近日,西宁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尘埃落定。延辉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制定了周密的代理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结合该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为读者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9)青****民初****号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反诉被告)侯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反诉原告)向原告(反诉被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470919.05元(暂自2025年12月31日计算至2029年5月15日,共计1231天,最终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止)。事实和理由:2025年7月10日,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反诉被告)购买被告(反诉原告)位于西宁市××区第1号楼7-***号房,该商品房预测建筑面积62.87平方米,该商品房总价956375元;并约定被告(反诉原告)应于2025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反诉被告)交付房屋,若被告(反诉原告)逾期交房超过30日以上,原告(反诉被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被告(反诉原告)应按日向原告(反诉被告)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自2025年12月31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三、法院观点与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原告(反诉被告)已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反诉原告)不能按期交房,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告(反诉被告)提出的违约金请求,鉴于被告(反诉原告)提出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违约金数额按实际损失计算的意见,因原告(反诉被告)未提供实际损失的证据,本院则采纳被告(反诉原告)请求降低违约金数额的意见,可按已交房款的年利率6%计算违约金,计算至判决确定之日。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某房地产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某房地产公司承担。
判决如下:一、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反诉被告)侯某违约金22921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侯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西宁分公司、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延辉律师解读
工程价款、租金、违约金的主张都有明确的诉讼时效(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及时发函、对账、起诉都能有效中断时效。
此类纠纷往往牵涉合同效力、履行瑕疵、价款结算等多重法律关系。延辉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全套合同文本与履行凭证做了「法律体检」,将争议锁定在核心条款上,避免了诉请分散。
五、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物权编相关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七百零三条等)。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工程完工后甲方拖延结算怎么办?
答:应及时书面催告并固定已完工程量证据(签证单、影像资料、往来函件),必要时委托造价鉴定并提起诉讼,同时注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
问:租期内房东要卖房,租客必须搬走吗?
答:不一定。「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期内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承租人有权继续占有使用至租期届满。
问:商品房逾期交房,购房者能主张什么?
答:可按合同约定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达到约定或法定条件的,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七、延辉律师实务建议
- 大额交易建议律师全程参与
- 发现违约及时发函催告,固定证据
- 签合同前核查产权、抵押、查封状态
- 履约过程的关键节点书面确认
八、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等地)遇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把握维权时机。延辉律所实行「资深律师牵头+骨干律师主办+青年律师协办」的三级梯队办案模式,一案双律师负责,案件分级评估、类案大数据检索、重大案件集体研讨,确保每一起案件的专业质量稳定可控。
遇到法律问题?延辉律师为您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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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裁判文书及办案实践整理改写,文中当事人均已化名处理,仅为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