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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民终1008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某公司系列案件,某公司就其开发建设的财富广场项目整体经营秩序一直未能建立,某公司无法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完成商业用房的交付,某公司违约已属不争的事实。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和履行合同想达到的营利目的无法实现,这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没有预料也不希望出现的结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作为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房屋买卖纠纷中,合同效力、付款义务、过户条件、违约责任是高频争点。承办律师围绕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房屋交付状态等事实展开举证论证,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房产权益。虽然本案的诉讼请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承办律师在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上的专业工作,使争议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也为当事人后续通过上诉或另案主张权利保留了空间。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