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017)青0105民初925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17)青0105民初925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某公司以双方自行和解为由,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对诉权的自主处分,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四、裁判结果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13946元,本院已减半收取6973元,由原告某公司承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实际施工人认定、工程款结算、质量抗辩、层层转包责任等复杂问题。王延辉律师在案件办理中,围绕施工资料、结算依据、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各方责任边界,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庭审各环节程序规范完整,代理意见得到充分发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获得全面保障。
王延辉律师提示:建设工程纠纷标的大、周期长,签证单、结算资料、监理日志是认定工程量的核心证据;实际施工人维权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已过百人,设有七大业务部门,本案由对应专业部门律师按“资深律师牵头+骨干律师主办”的梯队模式办理,确保专业判断与庭审质量稳定可控。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常见问题(FAQ)
问:实际施工人没有合同,怎么要工程款?
答:可通过签证单、结算资料、付款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施工事实与欠付金额,依法向相对方甚至发包人主张权利。
问:工程款拖欠多年还能起诉吗?
答:需核查诉讼时效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情形(如对账、催款、部分付款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评估。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