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2019)青0103民初2768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居间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103民初2768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某公司、邵某共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88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9年7月1日,原告某公司与被告签订了《西宁巿存量房交易经纪委托合同》,某公司居间销售其名下位于西宁市××区房产(下称涉案房屋)。某公司接受委托后,利用公司的销售平台对涉案房屋进行推广、介绍,对于潜在客户进行筛选,最终确认原告邵某是最为合适购买人,并经邵某考察后对于涉案房屋非常满意。然后,某公司组织双方约谈,并组织原告邵某与被告于2019年7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被告将上述房产以98万元价格出售给邵某,并于5日内签订《定金合同》,定金合同第六条约定:如若买卖双方中其中一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后不配合继续履行该房产的过户/贷款手续,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成交价的6%,其中3%赔付守约方,3%某公司)。现被告反悔不卖涉案房屋,构成违约,依合同约定被告应向二原告支付违约金58800元。故原告诉至法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被告三方签订的合同,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无违法之处,原告某公司在约定条件成就下与被告形成了合法的居间合同关系,原告邵某与被告形成了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应予以确认,应受法律的保护,三方当事人均应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被告某房地产公司、邵某违约金58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中,王延辉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延辉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王延辉律师提示:合同纠纷的胜负手在于证据——合同文本、履行凭证、往来函件、付款记录构成完整证据链;口头约定应尽量补签书面确认。
值得一提的是,延辉律所已将AI大数据判例检索应用于办案流程,可快速匹配青海本地同类生效裁判,为诉讼策略提供数据支撑;案件进展通过数字化系统实时向委托人同步,让办案过程看得见。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王延辉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