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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合同纠纷(综合)诉讼案例:(2017)青0102民初2924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青海合同纠纷(综合)诉讼案例:(2017)青0102民初2924号裁判要点解读|延辉律师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17)青0102民初2924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喇海娟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某装饰公司签订《装饰工程分包合同》、某装饰公司应付余款123750元的事实,经双方结算没有异议,本院依法予以确认。现原、被告对被告某公司应否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的问题产生争议。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某,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本案中,某装饰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装修施工合同》第38条第1款及38条第2款"非经发包人同某,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承包人不……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被告某装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某乙装修工程款123750元、利息4056元,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喇海娟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承办律师从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两个层面入手,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逐一组织证据、展开论证,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建设工程装修施工合同》第3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