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西宁劳动争议系列案(13件):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批量维权实录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西宁劳动争议系列案(13件):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批量维权实录

一、系列案件概况

本系列共13份裁判文书,案由均为劳动争议,由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系列案件案号包括:(2020)青01民终1185号、(2020)青01民终1184号、(2020)青01民终1249号、(2020)青01民终1247号、(2020)青01民终1244号、(2020)青01民终1244号、(2020)青01民终1248号、(2020)青01民终1243号、(2020)青01民终1252号、(2020)青01民终1245号、(2020)青01民终1250号、(2020)青01民终1251号等。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该某公司开会安排工作及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不能证明张某实际加班的事实,故对该证据的证明力不予确认。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某公司虽然在2003年发出了将双休日更改为单休日的通知,但对该通知是否延续执行至今、劳动者实际是否加班及加班的具体时间张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在张某不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形下,某公司向张某支付了2016年至2019年期间的加班费,并安排了轮休,张某对此证据虽不认可,亦未提交反驳证据,故张某再次主张加班工资及未休年休假报酬无合……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张某负担。

五、批量案件办理要点

系列案件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转、王满中等律师集中承办。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本案中,承办律师紧扣解除程序与证据规则展开论证,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批量系列案件办理中,律师团队统一证据标准与诉讼策略,逐案核对当事人信息与标的金额,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显著提高了维权效率。

六、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常见问题(FAQ)

问: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答: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保留考勤、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起诉。

问:没签劳动合同能主张双倍工资吗?

答: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依法主张二倍工资差额。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