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20)青2322民初280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2322民初280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雪燕、杨梦琪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甘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某财税公司支付劳动报酬86508元及利息1578元,并以86508元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20年7月1日至实际付清日止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合计88086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9年1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公司聘用协议书》,某财税公司聘用甘某为其会计,从事会计记账工作。双方约定聘用期限为一年。报酬支付方式为:某财税公司记账协议客户收入的36%归甘某,非记账协议客户收入的50%归甘某,某公司志达财税的任何费用。双方还约定,某财税公司每月支付7000元生活费,余款于2020年春节前全部结清。聘用期满,某财税公司尚欠甘某劳动报酬86308元。至2020年春节时,经甘某多次催要,某财税公司拒绝支付劳动报酬,至纠纷产生。某财税公司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该信息来源合法,对某财税公司的主体身份予以确认。证据2.《公司聘用协议书》,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某财税公司质证认为: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对证明方向有异议,认为双方是劳务关系,某公司所支付的报酬。本院认为,双方对签订《公司聘用协议书》的真实性均不持异议,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问题,本院结合查明事实进行认定。证据3.微信聊天记录,拟证明:某财税公司完成工作交接并就欠付薪酬核算、协商的事实,协商时间是2020年4月13日。某财税公司质证认为:对于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对证明方向有异议,该过程是双方是否要发放劳务报酬的协商行为,双……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某财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甘某劳务报酬47482.24元,某银行每月20日9时30分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0年3月30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某财税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雪燕、杨梦琪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本案中,承办律师紧扣解除程序与证据规则展开论证,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聘用协议书》第三条、《公司聘用协议书》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答: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保留考勤、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起诉。
问:没签劳动合同能主张双倍工资吗?
答: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依法主张二倍工资差额。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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