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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强奸罪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强奸罪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102刑初352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胡成芳、张赟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9年5月29日12时30分许,被害人康某某中午放学后回其位于西宁市××区家中,在单元门口遇到被告人马,马先进入电梯摁21楼,被害人随后进入电梯摁9楼,后被告人马将9楼取消,电梯直接到了21楼,马搂住被害人脖子并捂住被害人嘴,强行将被害人康某某拉至其位于西宁市××区的家中,不顾被害人强烈的反抗,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强行与被害人康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后强行让被害人口交,并将精液射入了被害人康某某的口中。此过程长达近两小时,致被害人康某某阴部、四肢不同程度受伤。被害人回到家中给母亲陈述事情经过后,其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于当日19时许公安人员将被告人马**抓获归案。2019年6月19日,经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宁东)公鉴(伤鉴)字(2019)3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意见为:康某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为满足个人性欲望,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其奸淫幼女应当从重处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的行为情节并非恶劣,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成立,应予采纳。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马**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30年5月29日止);二、随案移送的光盘6张留作罪证。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胡成芳、张赟律师作为被告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刑事辩护工作中,辩护律师围绕犯罪事实、证据标准、量刑情节等关键环节展开辩护,依法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辩护意见,依法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辩护意见,切实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

常见问题(FAQ)

问: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涉嫌罪名与案情,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出辩护意见。

问: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多少?

答:认罪认罚结合退赃退赔、自首、立功、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以获得从宽处理,具体幅度需结合案情由律师评估。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