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故意杀人罪案件((2019)青0121刑初99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故意杀人罪
- 审理法院: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0121刑初99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家庭矛盾,酒后因琐事与其妻任某1发生争执,持刀恐吓威胁并将被害人任某1刺伤。期间,被告人周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被判处刑罚,遂产生将被害人任某1杀死,再自杀的想法。后在被害人任某1的央求下,未实施该行为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将被害人任某1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被告人周某在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后,也就是故意伤害行为发生后,因恐惧,才产生将被害人杀死的意念,因被害人的央求而未实施,且无相关证据证明其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未遂)罪的罪名应予纠正,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辩称的理由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相……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五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二、作案工具木柄单刃刀一把依法没收。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材料,从证据确实充分性、自首立功情节、认罪认罚从宽等角度提出了辩护意见,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常见问题(FAQ)
问: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涉嫌罪名与案情,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出辩护意见。
问: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多少?
答:认罪认罚结合退赃退赔、自首、立功、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以获得从宽处理,具体幅度需结合案情由律师评估。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