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2018)青01刑初27号),包含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裁判结果与律师办案解析,供有类似法律问题的读者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故意伤害罪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18)青01刑初27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东存贞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酒后发现他人与被害人有暧昧行为,产生嫉妒心理,对被害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并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但考虑到被告人张某有自首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抢救行为。在本院主持调解下,被告人张某亲属赔偿被害人孟某某亲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谅解协议,被害人亲属请求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故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成立。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即自2018年1月29日至2033年1月28日止)二、随案移送的外套一件、T恤一件、登山裤一条、羽绒服一件、毛衫一件、休闲裤一条依法没收,留作罪证保存。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东存贞律师作为被告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材料,从证据确实充分性、自首立功情节、认罪认罚从宽等角度提出了辩护意见,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常见问题(FAQ)
问: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涉嫌罪名与案情,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出辩护意见。
问: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多少?
答:认罪认罚结合退赃退赔、自首、立功、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以获得从宽处理,具体幅度需结合案情由律师评估。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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