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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17)青0105民初2415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张万虹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贾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4660元;二.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903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13年进行买卖条纹砖生意,某公司位于互助县合盛七彩明珠住房建造项目,该某公司的材料员龙林华负责。于2015年4月原告进行最后一笔交易时被告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并于2015年12月16日由被告公司的财物余祥光出具《证明》表示被告将材料款擅自交给龙林华,而原告对此并未授权。由于长期以来的合作,原告有理由认为龙林华交易往来实属履行职务行为,被告某公司应当对员工的行为承担责任。时至今日,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要求支付剩余的货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某公司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某公司提供条纹砖,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被告形成的《费用报销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款予以确定,双方达成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某公司见票付款,持有《费用报销单》即表明已向原告付清货款。本院认为,《费用报销单》中确定原告的货款44660元应予报销,并不能证明该款已支付给原告,被告应当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原告收到货款的收据等有效证据予以佐证,被告未举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自认收到货款20000元,本院予以确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与法有据,应当自《费用报销单》确定的报销日期2015年6月22日开始计算,庭审中原告要求计算至2017年8月17日,应予确认,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75%计算逾期付款的……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贾某货款24660元和逾期付款利息2166元,共计26826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张万虹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认定。承办律师从交易习惯、履行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等角度组织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逐项论证,相关代理意见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充分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零七条、《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对方收货后一直不付款怎么办?

答:可凭送货单、对账单、发票等证据起诉主张货款及逾期利息,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问:口头买卖协议打官司有用吗?

答: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但需要送货、付款、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及履行情况。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