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赠与合同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赠与合同纠纷怎么办?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解析(西宁)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0102民初3621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鹏、张慧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原告马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钱款55365.2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19年6月在快手平台认识,双方通过快手私聊添加微信后开始聊天,于2019年8月7日见面后确立了恋爱关系,被告一直坚称自己未婚,并答应原告于2019年10月与原告结婚。自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一直以自己生病、进货、姥爷去世、妈妈生病需要钱等各种理由陆续以原告女朋友的身份索要钱款达55365.2元,微信转账记录原告均有保存。其中9000元是原告于2019年8月先后在湟源县农业银行建设东路支行及湟源县农业银行建设西路支行以现金转账及卡对卡转账的方式打入被告卡号为×××的卡中。2019年11月,原告通过被告的微信朋友圈发现被告已结婚并生育一子后,被告便删除并拉黑了原告,随后原告通过快手私信找到被告丈夫,并与其丈夫商议退还原告在此期间给付被告的钱款,被告丈夫明确表示知情并拒绝返还。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退还钱款,被告始终以该钱款为……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在与原告交往过程中,隐瞒其已经登记结婚的事实,明知对方有与自己建立男女朋友关系的意愿,未公开表示反对,收纳原告给予的钱财,此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原告此项主张有理,本院予以采纳;原告出于与被告建立男女朋友关系的意愿,向被告付出钱财,被告未如实向原告告知其已登记结婚的事实,予以收纳,原告认为,被告行为存在欺诈,其赠与行为应当予以撤销,被告已接受原告钱款应当予以返还,本院认为,原告此项主张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据此,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一、撤销原告马某对被告经某乙的赠与行为;二、被告经某乙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退还原告马某人民币44368.2元;三、驳回原告马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鹏、张慧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寻求救济。本案中,承办律师准确把握起诉条件与审查标准,为当事人制定了清晰的维权路径。虽然本案的诉讼请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承办律师在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上的专业工作,使争议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也为当事人后续通过上诉或另案主张权利保留了空间。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常见问题(FAQ)

问: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起诉期限是多久?

答:一般应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问:民告官能赢吗?

答:行政诉讼有明确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只要行政行为在事实、程序或法律适用上存在违法情形,法院可以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