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青海律师: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这样判((2020)青25行终7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青海律师: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这样判((2020)青25行终7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民事纠纷
  • 审理法院: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2020)青25行终7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文书类型:行政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王平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是上述规定对突发疾病死亡作出严格限制,这就是法律设立视同工伤制度既特殊保护又严格限制的立法精神,其严格限制表现在:首先,对虽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病但只是导致丧失劳动力的情形,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其次,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也做了严格区分,将超过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排除在视工伤之外,最后,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病死亡之情形中的病情程度也做了严格限制,即只有在工……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的诉讼费50元,由上诉人雷某负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行政诉讼中,审查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与程序合法性是代理工作的核心。承办律师从职权依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维度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依法提出了针对性的诉讼主张。虽然本案的诉讼请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承办律师在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上的专业工作,使争议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也为当事人后续通过上诉或另案主张权利保留了空间。

六、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常见问题(FAQ)

问: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起诉期限是多久?

答:一般应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问:民告官能赢吗?

答:行政诉讼有明确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只要行政行为在事实、程序或法律适用上存在违法情形,法院可以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