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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借款合同纠纷律师:青海省玉树市人民法院这样判((2019)青2701民初184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玉树借款合同纠纷律师:青海省玉树市人民法院这样判((2019)青2701民初184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玉树市人民法院
  • 案号:(2019)青2701民初184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如认定甲方不构成侵权行为,还款日期以终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为准,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应于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返还给甲方。”是附期限还是附条件,是否成就。所谓附期限,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所谓附条件,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结合本案,原、被告以另案判决的生效日期作为本案借款的还款依据,是以将来发生作为合同生效的限制条件,并非以双方约定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故该项系附条件的约定……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被告某公司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玉树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借款2700000.00元。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司法实践中,大额民间借贷仅有转账记录而无借条,或仅有借条而无交付凭证,均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本案中,承办律师通过补强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方式弥补了证据短板,为出借人主张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常见问题(FAQ)

问: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起诉要回借款吗?

答:可以起诉,但需补强借贷合意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可帮助您梳理证据链。

问:民间借贷的利息法院支持多少?

答: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司法保护上限,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