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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这样判((2017)青0104民初1720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15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西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这样判((2017)青0104民初1720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 案号:(2017)青0104民初1720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 代理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

二、案情回顾(已脱敏)

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告(某营销策划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蒋某于2017年8月17日签订了《店面出租协议》,约定被告(反诉被告)蒋某将位于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XX号(28平方米分隔出租)门面方1某营销策划公司办公使用,并在合同内约定了具体的租赁期限和租赁费标准,并确认了租赁费的交款方式为:2017年8月10日支付被告(反诉被告)蒋某30000元整,剩余租赁房款22000元于2017年10月10日前支付清。在协议签订前,原告(反诉被告)法定代表人何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总计向被告(反诉原告)蒋某共计支付房租30000元和房屋保证金5000元,共计35000元整。2017年8月8日被告(反诉原告)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与原告(反诉被告)方。后至2017年8月19日原告(某营销策划公司搬出租赁房屋,后双方就此合同未予的履行责任及相关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某营销策划公司至今未将租赁房屋的钥匙交付与被告(反诉原告)方,现原告(反诉被告)某公司法人住……

三、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的焦点法律问题在于:双方所签订的《店面出租协议》合同未能履行的过错责任在哪一方,原告(反诉被告)方主张是被告(反诉原告)蒋某的个人过错不履约造成,即某公司法人住所地的协助责任和其提出要在原告(反诉被告)的营业执照上加入被告(反诉原告)方个人名称的要求的诉称事实,举证不足,没有证据证实其诉称的此点事实,首先,从双方合同的条款中对法定代表人住址的变更的协助义务没有规定;其次,对于被告(反诉原告)要求原告(反诉被告)在工商登记手续中加入其个人蒋某的名称的基本事实,没有有效的证据予以证实该基本事实,虽然有部分微信记录,但就双方的谈话内容看,仅是原告(反诉被告)法定代表人对此部分的陈述,在并未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形下,应当按证……

四、裁判结果

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某房地产公司对被告(反诉原告)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某房地产公司向被告(反诉原告)蒋某继续履行《店面出租协议》,并支付剩余房屋租金22000元整。上述款项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完毕。本案诉讼费1118元,减半收取559元,由原告(某房地产公司负担;本案反诉费175元整,减半收取87.5元,由原告(某房地产公司负担。

五、律师办案解析

本案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中,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策略,以专业、务实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

六、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常见问题(FAQ)

问:遇到这类纠纷,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律师?

答:证据固定、诉讼时效、管辖选择、诉讼策略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有利于掌握主动权。

问: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是什么流程?

答:先进行案件咨询与材料评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由承办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并全程跟进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

结语

如果您在青海(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长期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评估、诉讼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脱敏声明:本文根据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改写,文中当事人姓名均已化名处理,公司名称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普法宣传与案例研究,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文中案号、审理法院等信息来自公开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