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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情节恶劣”如何认定: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适用解析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6-06-25 | 3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有群众咨询:刑法条文中多次出现“情节恶劣”的表述,比如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达到什么程度才算“情节恶劣”?这一认定对定罪量刑有何影响?这既是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也是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争点。

【律师解答】延辉律所律师解答:“情节恶劣”是我国刑法中常见的加重处罚表述。以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猥亵儿童有“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认定标准主要由司法解释细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6月1日施行)对相关情形作了列举,例如造成未成年人怀孕、感染性病或者轻伤以上严重后果,对多人或者多次实施侵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实施犯罪,采取胁迫、麻醉等手段,造成严重心理创伤或者自杀自残等后果。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犯罪手段、对象、次数、后果、行为人主观恶性等因素综合认定。“情节恶劣”一旦成立,量刑档次明显上升,因此是否构成往往成为庭审控辩焦点。

【实务建议】一是此类犯罪的认定高度依赖证据,被害人陈述、伤情鉴定、心理评估、电子数据等都需依法收集固定;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对“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和证据充分性进行审查质证;三是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应尽早寻求法律援助,依法主张权利并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四是刑事案件程序节点紧凑,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

【结语】“情节恶劣”不是抽象的道德评价,而是有明确司法解释标准的法律要件。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一标准,既关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也关乎罪刑法定原则的落实。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整理发布,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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