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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书包、玩具闻着有刺鼻异味,能退吗?儿童用品通用强制国标11月1日起实施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1-01 | 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孩子的书包、玩具闻着有刺鼻异味,能退吗?儿童用品通用强制国标11月1日起实施

【问题描述】

西宁市民马女士给上小学的女儿网购了一个新书包,拆开后闻到明显的刺鼻气味,放阳台晾了一周仍未散尽。她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称「新产品都有味道,不影响使用」,拒绝退货。马女士问:这样的商品到底合不合格?家长能要求退货吗?

【律师解答】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这类问题今后有了明确的「硬标准」。我国首个儿童用品全品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GB46523-2025)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1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玩耍、穿戴的各类产品。该标准对可迁移重金属、增塑剂、甲醛等7大类有害物质设置限量,并明确带有刺鼻异味的儿童用品禁止上市销售。也就是说,「气味刺鼻」不再只是主观感受,而是可以直接对照的强制性安全红线。

从法律依据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依据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符合产品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如果商家明知商品不合格仍销售,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

【实务建议】

第一,收到儿童用品后先闻气味、看标识:检查是否有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编号、适用年龄等信息,「三无」产品直接拒收或退货;

第二,保留好订单记录、付款凭证、商品照片视频,与商家沟通时明确提出商品气味刺鼻、不符合GB46523-2025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退货退款;

第三,商家拒绝的,可向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必要时可送有资质的机构检测。若孩子使用后出现皮疹、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及时就医并保存诊疗记录作为索赔证据。

【结语】

孩子的用品安全没有「小事」。新国标的实施给家长维权提供了明确抓手,也提醒商家和平台:涉及儿童健康安全的商品,容不得半点侥幸。家长发现问题依法主张权利,既是保护自己的孩子,也是在推动整个市场环境向好。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类似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