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瞒着配偶用夫妻共同财产在直播间大额打赏主播,另一方该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对此有明确规定: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打赏可认定为"挥霍"。本文为您详解维权路径。

【问题描述】
我最近才发现,我爱人这一年多瞒着我在直播平台给主播打赏,前前后后花了三十多万,家里积蓄被掏空大半。请问这笔钱我能要回来吗?我能直接找主播或者平台退钱吗?
【律师解答】
第一,这类打赏可能被认定为法律上的"挥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2025年2月1日施行)第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挥霍"。
第二,维权主渠道是"向内追责",有两条路径:一是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以对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时止损;二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主张对挥霍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第三,能否直接向主播、平台追回,实践中认定较为严格。成年人基于真实意思的打赏通常被认定为网络消费或服务合同关系,单纯以"未经配偶同意"要求主播退款的诉求往往难以获得支持;但如果存在主播以欺诈手段诱导打赏、打赏款项涉及违法犯罪资金等特殊情形,则可另行依法主张。因此,取证和定性的专业性很强,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证据。
【实务建议】
立即固定证据:通过银行流水、支付平台账单、直播平台充值记录等梳理打赏的时间、金额、频次,形成完整清单。
评估"挥霍"认定要素:打赏数额是否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需结合家庭收入、日常开支综合判断,必要时由律师协助论证。
先礼后兵:可与配偶严肃沟通、要求停止并协商财产安排;协商无果的,及时考虑婚内财产分割之诉或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少分、不分。
如怀疑存在欺诈诱导、洗钱等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共同守护。发现异常大额打赏,越早固定证据、越早采取法律措施,挽回损失的空间通常越大。具体方案建议携带流水材料咨询专业律师后确定。
温馨提示:本文仅为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如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帮助。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